碱滩镇村级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指南
索引号 | 620702067/2022-00007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碱滩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1-01 16:02:09 | 是否有效 |
碱滩镇村级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指南 | ||||||
序号 | 惠农补贴项目名称 | 发放对象 | 发放标准 | 发生时间 | 责任站所 | 主管部门 |
1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符合农村低保救助条件的农村居民 | 一类439元/月;二类417元/月;三类90元/月;四类60元/月 | 每月10号之前 |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0936-8801719 | 区民政局8362401 |
2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救助 | 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每人每月1400元 | 每月10号之前 | 区民政局8362401 | |
3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571元/月 | 每月10号之前 | 区民政局8362401 | |
4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具有甘州区户籍,持有第二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一二类110元/月,低保三四类6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智力精神一二级、肢体视力一级110元/月,听力语言一级、肢体、视力二级60元/月;70岁以上一二级残疾100元/月 | 每月10号之前 | 区残联8224910 | |
5 | 临时救助 | 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居民 | 800元以下(含800元)镇上审核审批后发放;800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镇上审核、甘州区民政局审批后发放 | 收到村民申请后随时上报,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 区民政局8362401 | |
6 | 医疗救助 |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2019年4月1日起) | 一般居民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给予救助;低保户和建档立卡户个人负担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负担部分按90%给予救助;特困对象(含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1000元的门诊救助 | 按季度报 | 区医保局 | |
7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 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60岁及以上对象 | 每人每年1080元 | 每年10月份前发放完成 |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区卫健局 |
8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 | 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死亡或者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家庭 | 死亡家庭每人每年7080元;伤残家庭每人每年5520元 | 每年10月份前发放完成 |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区卫健局 |
9 | 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 60岁及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 服役年限*54元/人/月 | 每月10号之前发放完成 |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0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100% | 上年退伍次年4月之份前发放完成 |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1 | 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 | 退役军人、三属对象 | (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1,大小为20k-50K)。 | 每周工作日办理 |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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