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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归谁

发表日期:2024-08-30 22:30:26 发布机构:碱滩镇
索引号 620702067/2024-0005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碱滩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8-30 22:30:26 是否有效

     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归谁

在进行危房改造时,如果是在原宅基地上改建,宅基地仍然归村民使用。如果没有协议,危房改造应属于国家的救助政策,房屋所有权归原房主所有。危房改造项目主要由农户自己出资,国家补助款只是帮扶农民减轻压力,因此房屋产权归农户自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危房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后的房屋所有权通常归原房屋所有人所有;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改造后的房屋所有权仍归村民个人所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些法律规定为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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