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2禁止3严禁4不得”
索引号 | 620702067/2024-00046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碱滩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7-25 17:17:27 | 是否有效 |
一、农村建房“2禁止”
1.禁止未批先建
现在在农村建房,不管是异地新建还是原地重建都要办理用地手续,如果未批先建,一旦被发现,后果是很严重的,强拆、罚款都是有可能的。
2.禁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目前,全国各地对建房面积都是有标准限制的,超面积占地建房是违法的。
如果是拆旧房原地建新房的话,超出的面积在房屋重建时是要扣除的,只能按现在的标准批地建房的。比如,村民老李家旧房占地300平方米,但按现在的政策规定,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最多不能超过200平方米,那老李家就要腾退出100平方米。
二、农村建房“3严禁”
1.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很多生活在都市中的人,都有一个田园梦。为了实现自己的田园梦,很多城里人就想购买村民的宅基地建房,但国家的多个政策文件都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所以,城镇居民千万不要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城里人想去农村生活怎么办呢?可以租村民的房屋居住,也可以与当地村民合建自住房以获得房屋使用权。
2.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一直以来,宅基地主要都是给村民建住宅的,虽然现在国家对宅基地的使用有所放宽,比如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但对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还是禁止的。
3.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任何组织或个人,所以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买卖宅基地。
三、农村建房“4不得”
1.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国家对宅基地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私自占地建房违法,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得违法收回。
2.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为了推动更多农民进城落户,2019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了: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3.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为了更好地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目前很多地区支持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但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强迫农民这么做。
4.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近年来,很多人占用农用地建房,让耕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2019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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