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寨乡新城村村规民约
索引号 | 620702061/2022-00053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花寨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1-21 11:02:38 | 是否有效 |
为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实现村民自治,创建和谐宜居环境,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反对分裂,维护统一。
第二条遵守党纪国法,自觉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
第三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威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四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五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严禁偷窃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七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
第八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要遵守社会公德。
第九条严禁私自砍伐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禁止损害庄稼及其它农作物,违者重罚。
第十条严格按用水、用电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否则按有关制度接受处罚。
第十二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幼;讲正义,持真理;讲道德,正原则。
第十三条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助残济贫。
第十四条爱护集体财产、公共设施,不损公肥私,不擅自私接电源。
第十五条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第十六条对于有病的畜生,不准出卖、食用,对于病死畜生要深埋村外。
第十七条保持村容清洁卫生,不准在村里巷道、公路和村公共场所等地乱丢垃圾、堆放杂物。
第十八条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自家房前屋后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爱护树木,草场,不盗猎野生动物。
第二十条不擅自盗伐集体和个人林木;不私自采挖沙石、土方。
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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