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学习《国防法》了解国防知识
索引号 | 620702080/2025-0003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4-23 10:59:46 | 是否有效 | 是 |
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国防法)。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六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消息公布后,引发广泛关注。
准确、深入理解国防法,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让我们一起更好地了解《国防法》。
问
新修订《国防法》的主要特征
一是鲜明体现了我国国防的时代性。新修订的国防法着眼新时代国防安全和发展要求,着眼人民军队坚决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防活动中的指导地位。
二是充分体现了我国国防的正义性。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世界和平,坚持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这也是新时代中国国防的鲜明特征。
三是全面体现了我国国防的全民性。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我们的国防是全民国防。国防法坚决贯彻全民国防思想,明确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支持和依法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
问
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方面的新变化
新修订的国防法,把新时代党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政策主张上升为法律规定,更加强调国防教育的全民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在国防教育目的和任务中,增加了增强全体公民国防观念的内容。
二是规定了学生军事训练制度,增加“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学生军事训练”的内容。
三是突出强调公职人员在国防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增加“公职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提升国防素养,发挥在全民国防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的内容。
四是强调军事机关应当支持有关机关和组织开展国防教育,依法提供有关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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