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村村规民约
索引号 | 620702073/2025-0004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甘浚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2-19 14:33:19 | 是否有效 |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集体决议,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二、努力学习文化、学技术、实行科学生产,认真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实行土地合法流转,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逐步实施产业化经营战略。
三、树立集体观念,履行村民义务,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各种费用,集体义务工;各项费用按期完不成者,村委会拒绝办理各种手续,并从欠款之日起每月收取3-5%的滞纳金。如长期拖欠不交,由村委会起诉,法院依法裁决;义务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完成,渠工缺一个收取代劳金80元,义务工缺一个收取代劳金100元。
四、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共同维护安定和谐的局面;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保护树木。不聚众斗殴,无理取闹,不酗酒闹事,不参与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若聚众斗殴,无理取闹,酗酒闹事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处以50-100元罚款;对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爱护公路、桥梁、渠道、机井、广播、电视、通讯线路等公共设施和集体财产,保护文物古迹、植被和野生动物;若有破坏违反者,除按价赔偿原设施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对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
六、增强国土意识,遵守统一规划,不乱垦、乱建,未经审批每开垦或占用一亩荒滩罚款1000元-30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原貌,每出现一次未经土管部门乱搭乱建的行为,除限期恢复原状外,并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七、加强科学灌溉管理,增强水资源意识,遵守灌水制度,对抢水、偷水、霸水的每浇一亩地罚款100元,看水人员送水,滥水每亩罚款50元。
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未经审批挖沙取土,破坏生态环境,每发现一处,处罚2000元-50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原貌;对于村民向渠道、公路、地边、摊涂等地方倾倒垃圾的行为,倾倒一次视垃圾多少给予该村民50元、100元、200元不等的罚款对于情节较严重的另行处理,各农户应到指定的垃圾填埋点倾倒,对于农户住址四周院落卫生环境经多次催促不配合的难缠户、钉子户、不整治的由该社雇人清理,所产生费用由该农户承担。并有监管责任人出具村级相关罚款单据,实行现场办公,做到及时处理,此条约有全村农户相互监督执行。
九、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大力提倡家庭庭院绿化、 美化、净化,严禁房前屋后、主干道路两侧和渠道上堆放杂物和柴草,保持门前庭院干净、整洁,热爱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尊师重教,教育管理好子女,树立良好的家风,对不按规定美化环境,任意在房 前屋后、主干道路和渠道两旁堆放杂物和柴草农户,除限期清除外,每出现一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村社道路实现五保、低保户分段包干的环境卫生维护机制,社内公共地段 不得私自倾倒垃圾,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并及时教育、规劝相关责任人及时清理,对低保户、帮扶户不按规定美化环境,任意在房前屋后、主干道路上和 渠道堆放杂物和柴草者,除清除外,取消其享受和帮扶资格并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共同参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镇党委创建“全域无垃圾”、乡村美颜行动要求,村民各家各户、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不堆柴草,农具摆放有序;清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禽畜圈养;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和渣土;不准挤街占道,私搭乱建。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玉米秸秆和废旧薄膜等杂物。每出现一次对相关农户罚款200-500元;不在水渠、河道、塘坝内倾倒垃圾或掩埋病死牲畜,每出现一次对相关人员罚款500-2000元,并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遵守社会公德,行为文明,礼貌待人,家庭团结和睦,邻里友好相处,弘扬尊老爱幼,扶贫帮困的社会主义新风尚,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节的自行调节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自觉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对歧视、虐待老幼不尽赡养、扶养义务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劝其履行义务外,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对故意惹是生非,恶语伤人,破坏家庭和邻里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除给予批评教育处,情节严重者罚款100-200元。
十二、大力提倡移风易俗。根据《甘州区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成立村红白理事机构,提倡厚养薄葬,勤俭节约.婚事新办,仪式从简,提倡新型婚礼,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包括婚前彩礼、购置婚后生活所需家电等基本生活用品费用),礼金标准原则上控制在200元以内。婚丧宴席总数控制在20桌以内,每桌酒席价格控制在800元以内,菜品以本地食材为主,不超过12个,用烟每盒不超过15元,用酒每瓶不超过50元。对民间媒人的媒礼,提倡从简办理、合理收费,在解决交通、误餐、误工等费用范围内,每桩不超过500元;丧事简办,厚养薄葬,鼓励火葬,提倡上种下葬、公墓赞等丧葬形式,逐步取消家族坟,坚决反对豪华坟,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提倡文明赴宴,反对宴席前一小时夹菜酗酒,情况严重的,对相关村社干部罚款各100元。全村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提倡婚姻自主,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反对包办买卖婚姻,杜绝私婚、早婚,不借婚姻索取财物,自觉做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十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做到十户联防,群防群治,杜绝村霸、社霸及社会流氓等邪恶势力的滋生蔓延,对拢乱社会秩序和村民生活安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轻者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并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至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四、对政府落实的低保对象,按国家低保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对残疾人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应该多照顾和尊重,必须享受应有优惠政策和帮扶政策。十五、热爱星光,建设星光;爱护公物,热心公益;遵纪守法,崇尚公德;保护环境,关心生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文明养犬,健康生活;举止文明,和气待人;讲究卫生,美化家园;礼让包容,平安快乐;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弘扬正气,见义勇为;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本村规民约经全村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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