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村村规民约
索引号 | 620702073/2024-0016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甘浚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10-31 14:50:00 | 是否有效 |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村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村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规民约,请全体人员共同监督遵守。
第一章 土地管理和建房制度
第一条 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委会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二条 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村庄统规划和科学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按批准的地、面积、工程施工建房、户与户地基保持一致,对违反规定的不得享受危房改造补贴。
第二章、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三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严禁赌博。
第三章 消防安全和大气污染
第一条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第二条 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第三条 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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