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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浚镇祁连村村规民约

发表日期:2024-05-31 11:15:58 发布机构:甘浚镇
索引号 620702073/2024-0009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浚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5-31 11:15:58 是否有效


为推进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二、消防安全

9.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10.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11.加强村社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12.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13.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风民俗

14抵制高价彩礼、红白事宜大操大办等陋习,彩礼不高于5万元,宴请宾客不高于150人、宴请标准不高于15桌、每桌的标准不高于1000元、迎娶(送葬)车辆不超过6辆、烟标准不高于20元,酒的标准不高100元。

15.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16.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17.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18.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19.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20.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1.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22.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由社委会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 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23.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4.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 

25.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26.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环境卫生

(一)人居环境

27.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8.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29.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30.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31.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32.村成立“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及“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村卫生整治及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33.全村村民应树立“卫生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肮脏可耻、清洁光荣”的思想,积极配合参与“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卫生工作。

34.全村实行包干区管理,划分为若干区域,每个区域确定一名两委干部为监督员,社长为负责人。

35.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农户必须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区域及深埋。

36.农户自觉保护好房屋周边的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确保卫生整洁。

37.对地边秸秆、垃圾、地膜进行集中整治,废旧地膜集中填埋,大气污染要做到家喻户晓,严禁焚烧秸秆、地膜、垃圾等,每发现一次党员干部处罚200元并追究责任,群众焚烧一次处罚200元。

(二)河湖建设环境卫生

38.在村庄范围内的河道、坑塘,无粪堆粪坑、无散养牲畜、无私搭乱建、无柴草垛、无污水乱流;河道整洁有序,无乱占乱采,无乱堆乱建。房前屋后及河渠沟旁不能发生“三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和“三堆”(草堆、粪堆、垃圾堆)。

39.村民小组成立专职清扫保洁队伍,配备保洁工具,负责本区域河道内的环境保洁;全体村民要树立起“河道环境靠大家,文明卫生一起抓”的思想,积极做好全村范围内的河道保洁。

40.村民以户为单位落实河道两岸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乱扔、乱倒现象。

41.户与户之间、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垃圾的清扫、清运,村委会负责对河道范围内的卫生检查。

42.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村支部书记作为村级河长每周对本村范围内河道至少两次全线巡河,每次不少于15分钟。

43.生活垃圾存放必须分类归入垃圾桶,不得倾倒在没有设置垃圾桶的地方或河渠沟、排水渠内。及时清理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的白色塑料袋、白色污染物。实行人畜分离,死禽、死畜要深埋,不得随意乱扔或倾倒河渠。

44.不得在河渠沟范围内(河坡、河堤、河路共用的路肩等)旁取土、种植,不得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禁止在河道电鱼。禁止侵占河道种植作物、违法搭建建(构筑物)。

45.村民应保持河渠沟及边坡卫生整洁,不得将垃圾、农药废弃物、秸秆、杂草等杂物倒入河渠沟内。严禁将未处理的生活、生产污水等直接排放沟渠内。严禁私自埋设生活污水管道直排入河。

46.村民应积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维护、水利设备巡查,主动发现报告河渠沟环境卫生、破坏行为等情况,自觉维护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共同确保防汛、农田灌溉畅通无阻碍。

47.凡是发现有危害河道情况并进行制止的在全村进行通报表扬。发现倾倒有害物质及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上报镇政府,给与表扬表彰。

48.本《村规民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全体村民(包括居住、外出务工村民)共同遵守、自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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