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如何
索引号 | /2024-00222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大满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15:08:56 | 是否有效 | 是 |
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如何
纠纷解决方式除了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之外,还包括仲裁、调解等方式。今天来聊聊人民调解那些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首先,实施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叫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村委会、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均可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居民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并在县级司法局备案登记。
其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但这里的法律约束力不包括司法强制执行力,因为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司法机关。要想调解协议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另一方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如果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只能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也不收取费用,是所有解决争议纠纷最经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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