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妇女联合会关于转发《全国妇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79/2023-00012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东街办事处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16:58:59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街道妇联:
现将《全国妇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妇字[2023]12号)转发你们,为加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学习领会。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妇联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带动广大干部逐条学习法律条款,全面领会法律内容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妇联组织的法定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二、强化普法宣传。一是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普法宣传工作中,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宣传;二是各级妇联积极广泛学习,并利用公众号、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专题宣传。
三、及时上报情况。各乡镇、街道要集中组织妇联干部、执委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注重经验积累与总结,在宣传学习过程中提炼能体现本地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2月10日前将集中组织学习和宣传信息、图片报至区妇联邮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