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制度
索引号 | 620702060/2023-00035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安阳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4-24 10:29:51 | 是否有效 |
1、建立领导机制,成立反邪教工作机构,每年召开4次以上会议研究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2、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兑现奖惩措施。
3、完善检查督导制度。定期对各村及辖区单位反邪教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符合一票否条件的给予票否必分, 并严格进行责任查究。
4、配备专(兼)职反邪教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5、建立情报会商制度,通过集中排查及社会面巡查和信息员的报告,对邪教组织活动信息进行会商,准确判断,并向区委政法委和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重要情报。
6、健全反邪教宣传教育机制,积极开展党内教育、警示教育和社会教育。定期培训乡村组干部及信息员。
7、建立邪教及有害气功排查机制,定期开展排查摸底,排查情况及时上报。
8、建立帮教制度,对邪教及有害气功人员开展教育转化及正面引导工作,成立帮教组织,明确帮教责任,建立帮教档案。
9、建立值班务勤制度,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按时准确报告值班情况。
10、完善信息奖励制度,建立信息员队伍,对提供重要邪教组织活动信息人员给予奖励。
11、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紧急邪教活动信息立即上报。
12、遵守保密制度,按保密规定处理涉密文件,资料和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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