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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上秦镇中心学校2023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表日期:2024-03-27 14:39:18 发布机构:上秦镇
索引号 /2024-0011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上秦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3-27 14:39:18 是否有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和规程、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9〕19号)、甘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州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规程>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区财发〔2022〕38号)的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上秦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补助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对照《甘州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的相关指标体系,我校认真细致地开展自评工工作,总体评价良好。现将2023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学校3所,其中:小学2所(中心小学1所)、中心幼儿园1所。小学在在校生春学期309秋学期275人。一年来,我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高,学校成绩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乡村振兴的逐步深入,按照《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覆盖率100%,食堂运转率100%。 

(二)项目基本情况 

我校均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编制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三上三下”的编制流程进行,严格按照区财政局下达数据进行对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项目调剂。我校按照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精神2023年财政拨入我校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9.2万元。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我校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校长罗光宏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刘尚金、副校长庞军、副校长许加平(分管财务)、总务处、教导处、财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我校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认真细致自查自评。

1.项目执行情况

学校根据《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财务处按照《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对各教学点及中心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并邀请市场监督、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质量严格把关,并开展培训会议。学校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明确分工。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营养餐管理人员按照管理办法,对营养餐供货商进行食品采购的二次询价,并如实按照市场调剂作出相应的市场价格核减等措施。经营养餐管理人员对“一标”核减签字后交学校财务处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财务相关支出程序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进行支出。营养改善计划支出票据及时、规范、合理。全年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专款专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有效落实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政策的实施。

2. 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在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食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学校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关于甘州区教育系统统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补贴管理方面的文件。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专款专用。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使用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财政批复资金,按照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申报、开支。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支出规范、合理,佐证资料齐全。无虚列、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的现象,发放表单规范、合法有效,做到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专款专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2023年按照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有关精神,按照拨款方案,分别下达我校2023年春、秋学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15.45万元和13.75万元,总计拨入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2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12月,我校已经累计支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19.86万元,支出率达68.01%。结余资金留存于支付平台,年终由财政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全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按照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有关精神、《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综合研判,我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支出合理、合法、规范,表单佐证材料齐全。全面完成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目标任务,受到了主管部门的表扬。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全年,财政拨入我校29.2万元的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我校已经累计支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19.86万元,支出率达68.01%。结余资金留存于支付平台,年终由财政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全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稳定了食堂的正常运转。

(三)项目绩效分析

1.数量指标

学校全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29.2万元,拨付率100%;支出率达68.01%。剩余资金待学生放假结束后对供货商进行核算处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309人,享受率100%。

2.质量指标

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文件要求,学校营养餐运转正常,运转率达100%,符合学生营养餐管理办法规定。

3.成本指标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落实科学、合理,结算及时,达到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政策相关要求。

4.社会效益指标

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按照时限要求每月按照规定《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月核算,按月支出,食堂从业人员就业稳定,饭菜质量可靠,家长和学生满意。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我们坚持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以保障正常开展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为重点,推进了精准扶贫,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政策有效落实,群众对于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达到100%。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乡镇学生逐渐减少,劳务用工待遇水涨船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补助偏低。建议主管部门适度调整补助标准,以弥补食堂从业人员工资不足的矛盾。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财务规范管理、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服务为核心、保障为目标,转变服务保障理念,改进服务保障作风,提高服务保障质量,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努力为大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我校教育教学优质高效发展提供安全、稳定、温馨的工作环境和育人环境。

我们的自评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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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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