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政策解读
索引号 | 620702008/2024-0003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11-07 10:47:00 | 是否有效 |
《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 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营造公平、规范、诚信、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维护老年人、家属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合法权益。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甘民发〔2024〕39号,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示范文本》的必要性
《示范文本》是依据我国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养老机构管理、非法集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行业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示范文本》的出台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
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及其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示范文本》是甘肃省首个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共15条合同内容和9个附件,该合同供本省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和担保人(或监护人、紧急联系人)之间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使用。消费者可以使用本合同,也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使用,或者签订补充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及其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老服务内容和收费资金保障措施,并对双方的违约责任、退费条款、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详细约定。
(二)明确服务人员持专业技术等级证上岗。为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给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生活环境,《示范文本》提出养老机构应保证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甲方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明确预付费收费标准。为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非法集资,规范养老机构内部管理,《示范文本》明确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的收费标准、收取时限、收费方式、收费额度、退费办法、违约责任和风险提示等内容。重点明确了预收养老服务费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入住保证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
(四)明确服务等级与服务项目。《示范文本》附件则进一步明确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项目说明、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设备设施清单、综合告知书等内容,与合同一起为入住人生成了一份详尽的“服务档案”。其中,附件6“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将老人的护理等级细化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别护理、专人护理等,养老机构应该根据老人提供的《体检报告》及对其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确定老人照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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