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份生活饮用水监测报告
索引号 | 620702070/2024-0020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24 15:35: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掌握全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科学实施生活饮用水监测管理,积极推进监测网络和数据信息建设,持续做好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依据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和《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指导方案》,我局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及9月份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测范围
甘州区市政供水及河东水厂末梢水
二、监测对象
(一)月监测末梢水监测点
9月份监测甘州区张检嘉苑门房、甘州区张火路共裕小区门口串门烧烤、甘州区马神庙街馨园小区门房、甘州区德福楼3楼厨房、甘州区恒泰养老基地厨房、甘州区北辰中心厨房、甘州区外贸局家属院辣欢麻辣烫、甘州区七霞幼儿园厨房、甘州区北环路华莱士后厨、甘州区西来寺云南过桥米线、甘州区七霞幼儿园厨房等共计10个监测点。
(二)月监测二次供水监测点
9月份监测甘州区丽景名苑1-5-201室、甘州区世纪宝源3-1-802室、甘州区东辰瑞景14-1-602室、甘州区金张掖大厦7楼张掖面点坊、甘州区顺祥名苑10-2301室、甘州区宁和园B区31-1-1001室、甘州区富来登酒店厨房、甘州区润湖假日酒店6楼厨房、甘州区人民医院七楼水房、甘州区金阳大厦5楼8506房间等共计10个监测点。
(三)季度监测点
小满镇:甘州区小满镇甘城村七社26号;小满镇黎明村一社2号。
三、监测检验项目
①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3项指标。
②毒理指标: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亚氯酸盐和氯酸盐17项指标。
③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₃计)、高锰酸盐指数(以02计)、氨(以N计)16项指标。
④消毒剂指标:游离氯、二氧化氯2项指标。
四、水样的采集、检测和评价标准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ﻪ-2023)执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ﻪ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ﻪ5749-2022)执行。
五、检验结果评价(详见附件)
1.本月月监测采集城市末梢水10份、二次供水10份,送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了32项指标的检验,送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6项指标的检验。经检验,并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评价,10份末梢水和10份二次供水水样的38项指标检验结果均在国标值范围内。
2.第三季度监测采集农村末梢水2份,送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了32项指标的检验,送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6项指标的检验。经检验,并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评价,2份末梢水水样的38项指标检验结果均在国标值范围内。
六、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向公众传递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让群众深刻认识到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从而自觉提升安全用水意识。
(二)强化管理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二次供水单位要加强对其管理人员和清洗人员的培训。通过定期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以确保供水环节的卫生安全,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
(三)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供水安全
二次供水单位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对二次供水设施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外界污染物的侵入;定期巡查供水设施,及时发现和修复管网的漏损点,减少水质受到污染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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