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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以环保 信用分级分类为抓手 推动企业管理精准化

发表日期:2024-04-30 11:39:22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索引号 620702085/2024-0013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4-30 11:39:22 是否有效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相对人信用意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践行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张掖市环保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推动信用事前监管,切实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有效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依照数据报送标准要求按时限通过甘肃省执法信息采集系统录入上报,为环保信用分级分类成果正常开展应用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截至目前,甘州区共录入B级企业214家,C级企业1家。

积极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依法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环保信用等级为“A”的企事业单位,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执法检查频次;在实施行政许可中,给予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环保信用等级为“B”的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监管中,适当减少抽查频次,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存在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免罚、轻罚措施。对环保信用等级为“C”的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监管中,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环保信用等级为“D”的企事业单位,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在实施行政许可中,限制其享受简化程序等便利措施;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有效提高企业管理精准化程度,做到监管力度和服务温度相兼顾,让诚信主体享受更多守信带来的红利促进良性发展。

下一步该局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诚信导向作用,继续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获得感、体验感、幸福感。为构建诚信社会、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生态环境监管治理焕发出澎湃活力。(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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