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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7-19 16:53:43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620702073/2024-0000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7-19 16:53:43 是否有效

各监管所、片区:

为进一步提升全域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着力解决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区局制定了《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域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秩序,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守法经营意识,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食品违法行为,有效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学生的身体健康。 

二、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周边200米范围。 

重点单位: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初。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核查主体资格。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资格,全面核查许可证和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经营,清理规范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并建立完善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做到心中有数,监管有序,不留盲区。

(二)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人员健康、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其规范经营,做到证照上墙、制度上墙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与所在乡镇、街道的沟通联系,督促指导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干部落实“清单加承诺书”制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形成处置闭环。要严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洗消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环境卫生等各环节风险隐患要严肃查处学校周边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及向未成年人售酒学校周边及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环境卫生清洁。强化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卫生环境清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到食品与非食品分开摆放,完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食品贮存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的环境。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要面向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专项食品安全培训,加强宣传、教育、指导、警告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食品安全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师生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能力。要不断丰富宣传方式方法,以制止餐饮浪费为重点,以培养广大青少年勤俭节约意识为目标,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等宣贯力度,广泛动员师生、家长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各监管所、片区接到投诉举报,要认真开展调查,对举报投诉情况调查核实的,依法予以查处。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利用“陇上食安”移动APP公众端,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各监管所、片区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着力加强日常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改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从严从细,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现场检查指导等方式,压紧压实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并完善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台账,严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复核整治,建立长效机制。要注重整治实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其立行立改,及时复核检查,力争做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不走形式,追求实效,要注重监管痕迹,做到检查有记录,登记有台账,处罚有结果,在规范基础上,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各监管所、片区于8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及复核责改文书、案件办理资料(立案审批表、处罚决定书等)、影像资料、信息报道等资料报食品股陈嘉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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