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62/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12 18:04:12 | 是否有效 | 是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期,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7号,可在人社部网站查询)明确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和发放,进一步畅通待遇申领渠道,切实保障好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相关要求。现就落实好人社厅发〔2022〕2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做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数据每月清零。各地要抓紧核查参保失业人员在微信、支付宝、12333、甘肃政务网、甘肃人社政务服务网等各类平台的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要在每月20 日前审核办结完毕,并告知申领人员待遇发放期限和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把政策讲清楚,原因说明白,取得申领人员理解和支持,及时将相关数据退回,实现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信息动态清零。
二、做到失业保险疑点数据核查日清月结。各地要每日查看部级社会保险比对查询系统(以下简称部级系统),随时掌握部级系统下达的疑点数据信息,有效开展失业保险金联网比对核查工作,加大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事前比对、事后核查工作力度,精准识别疑点数据信息,有效化解失业保险基金安全风险。疑点数据信息经核查属实的,要及时停发待遇,并追回已发待遇;疑点数据信息经核查未发现问题,要按政策规定继续做好待遇发放工作。
三、做到失业保险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失业保险新系统上线前,各地业务经办流程不统一,经办模式各异,业务模块不同。新旧系统切换过程中势必会出现数据漏项、错项等问题,各地要本着“有错必纠、确保发放”的原则,认真清理核实新系统基础数据,绝不能发生因更换新系统而影响企业和个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数据原因导致的业务无法办理情况,及时与驻点工程师协调,不得擅自对数据进行违规处理。
四、做到失业保险政策精准宣传。省厅已在信息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端增加飘窗、在缴费核定表背面增加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强了失业保险政策精准宣传力度,各地也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屏、布告栏、内部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努力做到政策宣传无死角,待遇申领无遗漏,制度效果全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知尽知、能申尽申、应享尽享。
联系人: 苟荣林
电话: 0931-787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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