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湛:城市要用好调控自主权,加快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索引号 | 620702063/2024-0005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10-12 11:09:17 | 是否有效 |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彰显了中央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心。中央稳定经济以及房地产相关的一揽子政策释放了强烈的积极信号,短短几天,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显现了预期改善、企稳回升的积极变化。城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抓紧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房地产市场积极向好态势。
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调整限购政策,这是适应当前经济形势、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应时、应势之举。我国部分城市实施的限购政策始于2010年,这是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阶段,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实施的限制性政策。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整变化,高峰时期的几十个实施限购的城市绝大多数已经陆续调整和取消限购。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5个城市和海南省因城施策保留了一定的限购要求。
9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会议明确提出,支持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中央已经充分赋予了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仍保留限购政策的城市,要用好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加快调整住房限购政策。既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也要统筹考虑城市功能疏解和减量发展等要求,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具体来说,可在纳税或社保年限、购房套数、限购区域等方面,因城施策及时作出调整。另外,一些城市在住房转让、价格等方面还有一些限制性措施,也要按照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调整。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将释放购房需求,改善预期,增强信心,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作者系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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