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方案
索引号 | 620702072/2023-00165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2-06 18:03:00 | 是否有效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风险,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区开展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具体措施,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特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围绕全国和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强化工作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控
1.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针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医养结合机构、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商场市场、物流仓储、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电影院、餐饮、宗教活动、冰雪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堵占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典型问题。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福利机构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结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对剧本娱乐经营企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进行检查指导;教育部门要严格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文物部门根据《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强化托育机构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公共洗浴类场所保温和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电加热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攻坚整治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
2.切实加快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整改速度。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不断巩固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成效,固化工作机制,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施策、强力整改。对省、市、区三级挂牌督办、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主管部门要逐一制定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划定整改时限,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倒逼单位主动整改,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
3.深入开展工矿企业专项检查。区应急、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工矿企业隐患风险排查检查,重点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管理职责不明确、教育培训不到位、防火分隔不规范、消防设施不达标、安全疏散不畅通以及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住人、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等突出问题。同时,督促企业认真研判安全风险,紧盯办公楼、澡堂、食堂、宿舍、工棚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矿用电动更衣吊篮等设备使用带来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通过企业自查、联合检查,摸清底数现状,建立“两个清单”,对账实施“整改清零”,对无法整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必须坚决停用。
4.继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继续巩固前期城镇燃气集中攻坚整治成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全面完成整治,对账销号,坚决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等问题。发挥工作专班平台作用,组织公安、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对燃气领域风险进行研判,找准薄弱环节,重点整治餐饮企业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各乡镇、村社,街道、社区等基层网格力量,加大对燃气使用场所、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全面引导各社会单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持续推进“两违”作业集中排查。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公安、住建、交通、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认真总结前期经验做法,继续聚焦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深入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下大力气整治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坚决落实电气焊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硬要求,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能力,坚决杜绝违规作业引发火灾事故。
(二)提升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理
1.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以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安置点为重点,将使用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既有高层建筑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在排查管理责任不落实、管道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的同时,全面清理高层建筑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区住建局要督促监管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物业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2.巩固商业综合体示范创建成果。区商务局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结合《张掖市商务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指导企业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逐项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巩固前期示范创建成效。要督促管理单位突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库房冷库等重点场所,紧盯用火用电、燃气使用、施工改造、仓储管理、烟道清理等关键环节,逐楼层、逐区域开展自查排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问题。组织住建、教育、文旅、消防等部门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采取隐患排查回头看、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商业综合体检查频次,做到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3.构建保温材料全链条管理体系。工信、市场监管、住建、商务、文旅、消防等部门要强化日常沟通协作,对本部门保温材料监管职责进行分析,将建筑外墙、冷库、室内冰雪活动场所保温材料管理纳入全链条监管视线,以建筑保温材料施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脱落保温材料修复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通过开展现场调研、联合会商等方式,逐项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解决保温材料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和拆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逐步构建保温材料全链条管理体系。
4.提高电动自行车和电源火源管理。按照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系统梳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依据“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进一步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末端使用领域联合整治,推动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改善安全条件,切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关注使用燃煤、燃气和电热等方式取暖,以及农村烧荒、施工现场违规动火等不安全用火风险,靶向纠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等问题,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5.强化消防安全物防技防水平。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甘肃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督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全部完成消防控制室注册,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制度,将自动消防设施全要素接入消防物联网,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专业维护保养和检测。通过落实消防设施维保制度,实行消防设施远程监测,使用消控室值班人员管理系统查岗,不断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
(三)筑牢基层末端消防安全屏障
1.强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充分发动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等力量,开展基层末端场所综合治理,加大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和集中连片区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进,直至彻底整改。加强“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和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三合一”和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针对违规住人、违规搭建、违章操作、防火分隔不到位、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问题,摸清底数、健全档案、督促整改,严防此类场所小火灾酿成大事故。
2.提高农村地区火灾防控能力。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把农村火灾隐患治理和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全域无垃圾创建、精准扶贫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农村消防基础水平,逐步形成“区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社落地”的三级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指导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农村志愿消防队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农村消防突出问题,逐步清理秸秆垃圾,降低火灾隐患存量。重点加强对农村生态的改造力度,拆除一批空房、危房,改造一批农村路网、电网,全面提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农村电气火灾抵御能力和消防力量到场处置能力。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要适时发布禁火管制措施,严禁野外烧荒、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切实增强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消防安全管控。
3.提升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加强居民楼院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对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业主进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查处。发动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退休党员、热心群众组建本小区消防工作监督团队,落实“楼长”负责制,确保每栋建筑消防工作“有人管理”、发现消防隐患“有人报告”。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推动电气线路、消防设施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新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有效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
4.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实体化运行。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网格员绩效考评办法,提高网格员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实体化运行。乡镇、村社,街道、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发动消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熟练运用手机 APP 软件,常态化开展信息采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实现监管视线向末端延伸。要加强消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统筹开展“进楼入院”“敲门入户”等针对性检查和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业务指导,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展委托执法,提升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工作效能。
(四)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强化媒体宣传和阵地宣传。要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宣传主题,积极推出消防科普和火灾警示作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到有影有声有文章有专栏有公益提示。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的靶向宣传。定期对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救援站,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证和素养。利用三大运营商,定期发送提示短信,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利用沿街广告牌电子屏、公建楼宇视频、公交视频以及“村村通”大喇叭、社区广播等阵地开展“视听”宣传。
2.强化流动宣传和警示教育。广泛发动社会齐抓共管,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单位、自建房以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敲门入户向公众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整改身边隐患。结合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以及历年冬春季节典型火灾案例,以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警示教育群众,自觉纠正违章作业、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存放充电电动自行车以及“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不良行为。在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要节点,适时发布相关警示提示信息。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平台”,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行为。
3.强化培训提示和隐患曝光。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单位落实员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讲清法律后果,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深入村(居)民楼院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引导居民落实“三清三关”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和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至少组织2次集中曝光行动、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及时开展消防志愿活动,尤其要发动邮政、快递、外卖等行业利用工作便利将消防安全提示送进居民家庭。消防部门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五)做细做实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1.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准备。交通、卫生、气象、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与消防救援队伍紧密配合,建立相互协作的战勤保障社会联动机制。消防部门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强化饮食、医疗、燃料、维修、保温等各类冬季保障物资储备,要加强低温严寒条件下的车辆装备、通信器材和灭火剂极限性能测试,掌握极端条件实战效能,补齐配齐配强救援器材装备及防寒保暖物资,确保“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水源保暖”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泡沫、干粉等灭火药剂和应急物资储备,及时补充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督促各单位强化车辆器材装备防冻措施准备工作等各项战勤保障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科学高效实施救援。
2.加强熟悉演练及水源测试维护。区住建、供水等相关部门对市政消防水源开展全面巡检维修和保暖防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损坏及时维修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高风险场所管理单位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部门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和火灾规律,聚焦辖区公共浴室、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厂房仓库、体育场馆、冰雪活动、宗教活动等场所,逐个强化“六熟悉”工作,开展拉动、临机设情演练,以及夜间、节假日、火灾多发时段、恶劣复杂条件下的实兵、实装、实战演练,提前修订完善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内部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与公安、交通、应急、消防、气象、电力、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技术专家的响应联动,定期开展会商研判,提前分析灾情,一旦发生灾害事故,第一时间调集充足救援力量,针对特殊极端天气及时下发事故处置要点提示,确保能够快速实施辅助决策,切实提升联动相应效率。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开展应急值守检查,确保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在位和值班值守秩序规范。
4.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紧盯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全力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两会期间,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节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研判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烟花爆竹燃放等大型活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强针对管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公安、民政、文旅、消防等部门,要采取上门检查、错时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主办、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范第 1部分大型活动》有关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看护。消防部门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值守,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本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准确把握防控重点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强力推进隐患问题整治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消防安全,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 年 3 月26 日至 3月31日)。全面总结冬春防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确保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精心部署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辖区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结合本地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将其他消防安全风险突出的区域、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逐项制定针对性火灾防范、严管严控措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防范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对本级所属办公场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消除隐患风险。
(二)加强部门联动,实施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安委办、消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统筹组织各有关行业部门、发动各类企业单位,强化重点区域、重要场所、敏感区域、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管控,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检查、专家辅助、异地执法等方式,提升执法质效,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突出隐患问题,有效减少隐患存量、降低火灾风险。各级行业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对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采取约谈曝光、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开展警示约谈,压实各级责任。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形势,分级分类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区上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任务滞后、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消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对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警示提醒,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及时开展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3年 11 月 30 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2014年1月28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3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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