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王瑛等3人一次性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索引号 | 620702062/2024-0018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12-10 15:30:4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甘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甘州区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甘区农领发〔2024〕1号)规定,王瑛于2024年9月至今在新疆务工就业,符合交通费补贴政策,资料已提交,拟发放600元补贴资金;马心媛于2024年8月至今在广东省务工就业,符合交通费补贴政策,无法提供资料,拟发放200元补贴资金;马毅成于2024年8月至今在金昌务工就业,已预付交通费补贴100元,已提供资料,拟发放200元补贴资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10天(2024年12月10日-12月19日)。公示期内可采取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人社局实名反映问题,若所反映的问题查证属实,我局将取消被反映对象享受交通补贴资格。
监督电话:8862035 8861998
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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