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公告
索引号 | 620702062/2024-0012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9-12 14:51: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扶持效应,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 号)、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 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有关规定,现就全区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对象为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已在张掖市本级、甘州区社保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2.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记载已实现灵活就业;
3.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间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为:甘州区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持有效《就业创业证》,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在张掖市本级、甘州区社保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申报:
1.截至目前,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年以上的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6.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7.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的;
8.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
9.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
10.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应当不再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二、补贴流程及审核时间
(一)个人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即日起向户籍所在社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认定,新纳入补贴政策的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书面申请;
4.申请人填写《甘州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5.申请人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认定表;
6.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注: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只提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灵活就业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二)社区初审。社区按照政策规定对申报对象资格条件进行认真、严格核查,对不符合补贴条件人员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资料及花名册及时向街道报送。
(三)街道复审。街道对所辖社区报送的社保补贴申请资料认真严格复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资料及花名册报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纸质申请资料、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版)请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区就业服务中心。
(四)部门审核。区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区社保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审核工作并公示,待公示期满后上报区财政局核拨资金。
(五)资金发放。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报送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者社保卡中。
三、补贴标准
(一)社保补贴依据社会保险费实际缴纳月数进行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进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当年全区就业补助资金情况统筹确定。
四、办理地点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联系人:张馨叶,联系电话:0936-8861997。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联系人:张蕊,联系电话:0936—8861902。
特此公告
甘州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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