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09/2024-00028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3-27 10:27:28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
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进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按照甘州区司法局、甘州区民政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经广泛推荐、征求意见、组织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甘州区小满镇甘城村、甘州区南街街道佛城社区、甘州区火车站街道张火路社区为全区第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希望命名的村(社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新时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区各单位要以命名的单位为榜样,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作风,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成果,在基层依法治理上持续发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州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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