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八五”普法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09/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8-07 17:15:00 | 是否有效 |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八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专家学者和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经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推荐,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成立“八五”普法宣讲团及普法志愿者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普法宣讲团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主要任务是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组织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政策法规,使普法宣讲走进各级党委党组,走进机关、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宗教场所、家庭,走进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普法志愿者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实施普法志愿者服务项目,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利用好全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各种学习宣讲活动。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宣讲,确保讲师团充分发挥作用。
三、组织领导
普法宣讲团团长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任,普法志愿者队长由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兼任。普法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努力把宣讲团和志愿者的知识优势、工作热情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形成强大合力;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普法宣讲团自身建设,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普法宣讲团队伍,加强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开展宣讲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科学设置讲课内容,合理调配人才资源,做好各种服务保障;宣讲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为完成授课任务、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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