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版“双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报送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73/2022-00029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8-01 09:12:12 | 是否有效 |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片区:
甘肃省信息中心对“双公示”系统进行了改版,新系统于2022年8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原“双公示”系统停用。现将使用新系统报送“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版“双公示”系统网址: 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报送系统。使用谷歌或极速浏览器登录,各市场监管所、片区如果无法登录,需到局机关填报。
二、用户名及密码,新版系统用户名及密码与原版系统相同(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信息。处罚决定作出之日指的是处罚决定书的日期,与行政处罚决定履行、结案无关。
四、相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公示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录入、谁管理、谁审核、谁负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由办案人员按照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时限要求及时、准确的将信息报送到甘肃省信用信息报送系统 ,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错报、不合规问题的发生。国家信息中心、省信息中心、市发改局对行政处罚信息的报送情况每月进行抽查,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双公示”工作出现问题影响市、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要严肃追责。
(二)各单位要督促办案人员,严格执行7日公示要求,做到应报尽报,坚决杜瞒报、漏报,错误数据上网公示,一旦发现错误数据要及时申请异议申诉,解决问题。
(三)在报送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与法规股联系,也可直接与工程师联系,联系方式及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省上已建立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QQ群(450271945),请各单位确定一名人员加入该群,录入信息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咨询交流。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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