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69/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科学技术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2-13 16:15:52 | 是否有效 | 是 |
甘科计〔2023〕2号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现将2023年度省级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围绕行业、企业、区域技术创新活动需求,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引导开展区域科技合作,着力提升全省科技创新能力。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等,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2年1月31日前工商注册),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到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负责人。
二、支持重点
1.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专项。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共建企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产学研合作为支撑,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在甘设立或共建分支机构、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鼓励引导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2.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重点围绕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含科技项目第三方机构管理体系、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研经费监管体系)、实验基地建设、大型科研及中试生产装置装备、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通过对优势突出,研究与开发方向明确且具备进一步发展基础条件的省属科研院所进行重点支持。
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含现代农业)、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创新。
4.乡村振兴专项。紧盯全省推进乡村振兴主导(特色)产业发展中技术需求,支持省内各类创新主体,在乡村振兴帮扶县,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等农业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基地,集成应用一批新品种、综合集成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强化科技对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5.东西协作专项(津甘合作、鲁甘合作)。为进一步深化科技领域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工作,围绕协作地区天津市、山东省科技优势,结合甘肃帮扶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技术需求,推动天津、山东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在天津市、山东省对口帮扶甘肃的10个市(州)落地转化,支持与天津市、山东省有合作基础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协作,加强技术研发及示范推广,为我省帮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提质增效提供内生动力。
6.科技特派员(基地)专项。支持由科技特派员牵头,围绕服务地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开展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研究和示范应用一批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支持建立一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围绕地方农业特色产业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
7.科技特派团专项。支持由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成员牵头,联合省内外农业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重点帮扶县31个主导产业的“卡脖子”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及集成示范,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一批本地技术骨干人才,提升重点帮扶县农业主导产业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8.高技能创新人才专项。支持高级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围绕国家、省级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业优化升级等。重点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根据企业需求开展的“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的项目。
9.科普发展专项。打造高水平的科普基地,统筹推进我省科普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市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适应公众需要,建设具有地域、产业、学科等特色的科普基地,推动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科普工作。鼓励国家级各类科普基地积极参与我省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结合新时代科普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要求,在核技术、文物保护、低碳环保、生命健康、防灾减灾、信息技术、装备制造、食品安全等领域,组织实施科普作品项目,支持科研人员以出版图书、科普视频、科学实验展演等形式的科普作品创作,提高我省科普人才队伍和科普作品创作水平。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网址:https://xm.gskeju.cn),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8:00。
2.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注意限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协助做好材料填报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省属主要高校、科研机构、中央驻甘等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属院所和企业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州申报的项目由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负责推荐。
3.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先通过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电子申报书,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报送纸质申报书(1份),未审核通过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各推荐单位于3月10日18:00前将项目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送至省科技厅主管处室。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上申报,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渠道申报。
四、联系方式
序号 | 领域 | 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专项 | 规划处0931-8885176 | |
2 | 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 资配处0931-8882079 | |
3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 高新处0931-8825719 | |
3 | 乡村振兴专项、东西协作专项(津甘、鲁甘合作)、科技特派员(基地)专项、科技特派团专项 | 农村处0931-8871819 | |
4 | 高技能创新人才专项 科普发展专项 | 人才处 0931-8877329 | |
技术支持 | 0931-8817548 |
甘肃省科技厅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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