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关于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620702006/2022-0002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0-17 11:10:00 | 是否有效 | 是 |
陈海龙委员:
关于你提出的“在玉关路地震局丁字路口设置人行横道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玉关路地震局“丁”字路口即玉关路与杏林北街T型路口。为切实推进公安“智慧警务”建设工作,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16)的设置要求,玉关路与杏林北街T型路口缺失人行横道灯已由君达公路交通设施公司于2022年5月3日完成安装,共计安装6组人行横道灯,现路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善且运行正常。公安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部门,针对道路建设过程中有关交通信号灯的设置问题,我们将会积极向政府和道路建设部门提出更加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科学规范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逐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优化交通组织,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道路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出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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