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关于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周边学生车辆乱停乱放,清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办理情况
索引号 | 620702006/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2-20 11:28:02 | 是否有效 |
当前,电动自行车成为实验中学、张掖二中、张掖中学和职教中心学生上学的重要交通工具。因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屡禁不止,部分学生随意将车辆停放在学校周边,影响正常的道路通行。为解决上述问题,大队积极联系学校,协调区教育局负责人、区道安办负责人在实验中学、张掖中学、张掖二中和职教中心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学校加强管理,禁止不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驾乘电动车须佩戴头盔,不得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引导学生自觉做到规范驾驶、规范乘车、规范停车,提升学生安全守法意识。同时,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开展检查,对违法行为采取拍照记录后通报学校等方式,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上半年共查处学生驾驶电动车交通违法200 余起抄告学校。积极与城管执法局联系,对校园周边非机动车停放问题进行整治,加强上下学时段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将电动车有序停放,不占用人行道、盲道和消防通道。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全力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组织各中队对辖区55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配套交通设施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等不完备、不合理、不规范问题,建立隐患清单,迅速推动整改。截至目前,在安全设施不全的南关学校、新墩小学、张掖一中、劳动街小学门口增设减速带7处,震荡线3组,增设警告标志1块,喷涂前方学校提示3组,确保了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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