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落实甘州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法规。
(二)负责接收和保管区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党、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等),以及政府公开信息。
(三)研究制定本馆进馆档案的接收标准和规范,负责区直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和移交工作。
(四)负责组织征集整理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
(五)负责收集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开展前后及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六)利用档案为区委和区政府提供服务。组织区直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鉴定工作,依法依规开放档案信息资源。
(七)维护重要档案安全,承担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八)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馆藏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备份、馆藏档案和资料数字化等工作。
(九)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修复、缩微等抢救保护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和应用等科研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