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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表日期:2024-04-25 17:58:53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索引号 620702075/2024-0001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4-25 17:58:53 是否有效

 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概况

 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简称为区退役军人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1正2副,下设甘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区退役军人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退役军人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创业、就业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复员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办法。

(六)组织落实伤病残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七)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先、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褒扬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十)做好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退役军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甘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退役军人政策研究宣传,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军队离退休部服务等工作。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松西街63号财政局一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服务中心主任:郭娇

联系方式:0936-8861125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共青团、妇联、工会、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后勤服务、财务等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松西街63号财政局一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室主任:习向涛

联系方式:0936-8680785

(三)安置保障股落实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移交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部、复员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促进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做好退役军人维稳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松西街63号财政局一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安置保障股负责人:尹新发

联系方式:0936-8861126

   (四)拥军优抚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协调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引导随军随队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松西街63号财政局一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拥军优抚股负责人:杨晓琴

联系方式:0936-88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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