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财政局机构概况
索引号 | 620702010/2020-00945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4-08 15:55:00 | 是否有效 |
甘州区财政局(简称为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规范性简称为区财政局,核定行政编制38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1正4副。区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相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条例、办法和制度,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后监督执行;协调税务与财政的关系;指导各乡(镇)财政工作。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财政计划,制定年度全区预算草案,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监督各乡(镇)预算的执行,对全区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工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与财政收支相关的改革方案,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运用财政、税收、贴息等经济杠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对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
4.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5.管理和分配全区各项财政收入。贯彻执行中央、地方、国家、企业分配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通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财务制度。
6.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对执收执罚单位收费、罚没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管理及票据管理;负责实施对收费、罚没收入的征管结算及监督稽查。
7.管理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预算,组织实施本级政府采购的招标及采购。
8.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办理和监督由区财政承担的农业支出、行政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和粮食补贴资金的划拨。
9.管理指导全区会计工作,负责《会计法》的组织实施。
10.监督区属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和各乡(镇)财政收支情况,对各项财政税收政策、法令、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乡财区管”改革,规范和完善乡镇财政财务。
11.制定全区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区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发布财政信息及财政信息化网络工程建设。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3.负责财政项目及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审核、上报、验收、评审及工程预决算。
14.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主要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治维稳、禁毒、干部人事及培训、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安全生产、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机关财物、后勤服务、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负责全区财政信息化网络建设、维护、监管等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6楼60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刘小平 联系方式:0936-8212516
(二)预算股。主要承担贯彻落实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编制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转移支付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工作。负责研究全区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深化财政改革的政策及支付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法规、制度。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国库业务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指导监督区国库支付中心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6楼6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张杰年 联系方式:0936-8210834
(三)农业农村股。主要承担农业农村、水务、扶贫、乡(镇)政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资金发放,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转移支付资金。拟订乡镇财政管理制度。负责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和基层政权建设,规范乡镇财务核算,指导、监管和考核乡镇财政所业务工作。管理村级运转经费。组织乡镇、村社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和监督对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工作。承担对口部门(单位)绩效管理,配合参与对口部门(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5楼5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王吉春 联系方式:0936-8213117
(四)社会保障股。主要承担人社、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组织执行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汇审及预算执行、专户核算管理等工作。指导落实社会保障惠民政策和社会保险待遇政策,负责对全区社会保障基(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管理有关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和监督对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工作。承担对口部门(单位)绩效管理,配合参与对口部门(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5楼504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任晓燕 联系方式:0936-8219359
(五)行财股。主要承担党政、政法、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组织执行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关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和监督对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工作。承担对口部门(单位)绩效管理,配合参与对口部门(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5楼5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何奋萍 联系方式:0936-8221761
(六)综合股。主要承担住建、市政、环卫、规划、园林绿化、街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组织执行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管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资金。负责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管理有关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和监督对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工作。承担对口部门(单位)绩效管理,配合参与对口部门(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5楼509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范海棠 联系方式:0936-8212982
(七)经济建设股。主要承担发改、工业、交通、商贸、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管理、林业草原等部门单位的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以及相关企业资金监管有关工作,组织执行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拨款,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和经济建设类项目的筛选、审核、上报、争取项目资金、工程项目审查、资金的拨付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管理有关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安全生产相关经费。落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政策,支持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及环境保护监测、监察、执法和应急等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工作。承担对口部门(单位)绩效管理,配合参与对口部门(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5楼50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门海龙 联系方式:0936-8214569
(八)国有资产管理股。主要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管理国有资本及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负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改组及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股的股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履行引才用才主体责任。制订全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区财力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7楼71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蒋晓玲 联系方式:0936-8224441
(九)监督和绩效管理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预算管理、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牵头审定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负责组织预算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结)算评审和区级财政评审专家库、协审单位库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会计核算中心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6楼60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王娜 联系方式:0936-8215312
(十)税政条法股。主要承担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全区重大税制改革,提出全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综合治税相关工作。组织全区财政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财政行政执法事项,承担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承担对财政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对财政行政处罚的决定进行初步审查,组织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牵头负责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用体系建设、权责事项等工作。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完善会计管理工作措施,对《会计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实施全区财务人员培训规划。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地点: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财政局7楼7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张哲光 联系方式:0936-8214816
(十一)金融债务股。承担地方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工作。落实国家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承担政府外债、有关国际金融组织投融资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编制政府统借统还外债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及相关联合融资贷(赠)款项目的管理工作。管理区级偿债资金、还贷准备金。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和融资支持政策及操作指引。负责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资金管理和惠农贷款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及债券管理工作,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推进政府债券管理改革,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区国债服务部、区亚行办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付学勤 联系方式:0936-8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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