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机构概况
索引号 | 620702085/2020-0002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8-13 17:37:00 | 是否有效 | 是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于2019年3月6日挂牌成立,全局现有干部职工25人,党员22人(在职党员17人,退休党员5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是在整合原甘州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组建的,对全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区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起草全区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全区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全区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市、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制定全区相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全区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制定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实施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重企业的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协调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预警和环境监测。切实加强尾矿库设施产生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全区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保标准化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执行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区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区级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区级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与有关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相关生态环境事务。
(十二)组织协调开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反馈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组织协调开展中央、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区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会同各街道、各部门配合做好中央、省市对我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妻。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全区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四)做好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统一行使全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全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国家、省、市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的政策措施。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各股室站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组织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干部理论学习、政务内网、公文收发、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及后勤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两志”编制、统一战线、、双拥共建、保密、机要、科技、科协、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慢性病防治、档案管理、无烟机关创建、节能机关创建、富民兴陇等工作。负责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督促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对应区级及区委宣传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信息报道、审核和发布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及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巡察整改、侵害群众利益、党务公开、作风建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学习强国)、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等工作。负责全局财务资金统一管理。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干部年度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干部考勤、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12345政务服务热线解答,认真开展“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平台”的运转办理,调解处理转办的城区环境类undefined问题;负责平安甘州、反恐、社会治安、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信易贷等政法undefined综治维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建设、普法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213334
负 责 人:蒋志超
(二)发展规划股。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书和考核计划,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对应市级及市局宣教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环保培训班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机制建立、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推动县域经济、循环产业等高质量发展工作、“一带一路”生态制高点建设、绿色环保产业链、旅游等生态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海北州战略合作、向上争取资金。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森林城市创建、全区生态示范创建、“强县域”、“强工业”、守好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工作。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30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8218877
负 责 人:刘娟
(三)污防监管股。负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负责组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石化能源、成品油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承担“双碳”控制职责。组织落实VOCS(挥发性有机物)、ODS(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和裸露土地整治、森林草原防火、林长制、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地区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管。承担全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黑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防汛抗旱、山丹河(甘州段)水体治理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负责全区土壤污染防治(粮食安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氧化塘)、地下水、农村面源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无垃圾)、垃圾分类、畜禽养殖、乡村振兴战略,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生物保护多样性、巩固提升张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效工作及生态功能区建设。承担全区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甘州区区域范围内(协调经开区范围)生态环保领域排污单位的监管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污染源单位征询意见答复、生态环境统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调处理乡镇环境类纠纷;全面贯彻落实《张掖市深化生态环境“全链条”监管模式改革方案》,组织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研究工作, 承担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尾矿库监管、“绿盾”行动。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塑料污染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固体(危险)废物跨市转移、有毒化学品转移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预警预报处理处置工作,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排放动态技术档案。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含环境安全、环境隐患排查、环境应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道路交通安全等)打击侵权违法犯罪、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0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8869766
负 责 人:代荣馨
(四)环保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牵头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不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督察工作;做好中央、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及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环保督察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整改、销号报告等资料。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308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8212506
负 责 人:周耀邦
(五)环保管理站。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准入、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工作。组织开展落实“三线一单”、“权责清单”、“放管服”、“一考双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标准化战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绿色发展体系建设、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企业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等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8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8223602
负 责 人:安雪莹
(六)张掖市甘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核与辐射管理站)。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拟定环境监测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督促指导重点企业自测工作,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配合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发布环境质量信息、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质量发展、食品安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区级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保障张掖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平台、智慧监测和张掖智慧环保手机APP正常运行,及时收集通知在线预警信息。负责全区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妇联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105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8860278
负 责 人:刘君宝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316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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