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机构概况
索引号 | 620702078/2020-00039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4-24 14:45: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一、组织机构沿革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成立于1988年4月,属原张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初成立时命名为张掖市土地管理局,2003年2月,经甘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将原张掖市土地管理局更名为甘州区国土资源局。2007年4月,按照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成立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为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同年,甘州区国土资源局更名为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张掖市自然资源甘州分局,为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
二、机构改革后主要职能
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经报批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对全区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建设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对自然资源价格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编制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全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城乡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落实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贯彻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各项规划,将各项规划与国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衔接。负责做好新建项目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山体、湖泊保护规划控制区内规划报建项目核准时,与自然保护区区划相衔接。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上报入库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区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开发耕地工作。
(九)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矿业权出让工作。负责矿业权纠纷调处。
(十一)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对各乡镇和相关各部门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并与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相衔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全把关。依法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依法将管道建设选线方案纳入城乡规划管理,根据城乡规划按相关管理要求依法对管道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依法查处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情况是否到位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组织编制实施区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探矿权和采矿权。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影响地质灾害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探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负责国有公滩、河道外采砂、采石、取土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四)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落实矿产资源和未开发利用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恢复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价与监测。加强已签订土地征收协议但未利用地的管控,依法查处乡镇煤场占用耕地、改变用地性质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土壤和耕地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共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十五)做好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优化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落实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与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及耕地地力提升。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三、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曹振国(2023年4月至今)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刚(2019年2月至今)
王 赟 (2023年6月至今)
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顾小东(2023年12月至今)
矿管站站长 赵 晶 (2023年12月至今)
四、内部机构设置
2019年机构改革后,张掖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股、自然资源权益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5个:甘州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正科级)、甘州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站(副科级)、甘州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副科级)、甘州区土地储备中心、甘州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基层派出国土资源所18个:新墩、梁家墩、上秦、长安、党寨、沙井、甘浚、大满、小满、碱滩、明永、乌江、龙渠、三闸、靖安、安阳、平山湖、花寨18个国土资源所(其中:上秦、新墩、梁家墩、甘浚、沙井、长安、大满7个国土资源所为副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担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及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牵头编制上报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相关考核标准。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府办公楼主楼三楼31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6—8215524
负责人:张贺年
(二)政策法规监督股。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部门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并对贯彻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土资源利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查处全区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监察统计和报告制度,对国土资源市场活动和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土地、矿产资源维稳、行政复议,组织协调行政应诉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府办公楼主楼三楼3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6—8360284
负责人:王赟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股。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全区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及有关专项登记等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府办公楼主楼三楼320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6—8215149
负责人:王军
(四)自然资源权益开发利用股。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全区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编制和下达全区年度建设用地和土地储备计划。承担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参加重点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查、审核各类建设用地文件和用地规模,办理各类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和出让的报批手续,协助财政局收缴土地出让金,负责各类建设用地的统计工作,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进行监督和补办出让手续。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府办公楼主楼三楼334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6—8223919
负责人:尉蓓凌
(五)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上报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许可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府办公楼主楼三楼32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6—8316120
负责人:常红星
(六)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股。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有关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占用、补划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土地污染防治、土地复垦、土地资源调查、耕作层表土剥离利用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府办公楼主楼三楼3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6—8685692
负责人:赵晶
(七)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矿业权出让审批。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建设。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区矿业权秩序整治和纠纷调处。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府办公楼主楼三楼330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6—8228023
负责人: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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