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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概况

发表日期:2024-04-24 16:18:00 发布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620702068/2019-0001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4-24 16:18:00 是否有效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规范性简称为区林草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1名,保留机关工勤编制2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区林草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林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编制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监督管理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全民义务植树,负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监测、预报、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管保护工作。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保护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场森林和草原资源。负责草原禁牧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保护和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定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生态建设,负责编制全区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工作。拟订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八)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九)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产品产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

(十)管理使用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申报本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实施国家规划内、省级预算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区内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和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服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信息、保密、档案、维稳、综治、禁毒、统战、节能减排、卫生健康、共青团、妇联、工会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机关后勤、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人员编制、工资福利、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7楼710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868810

人:代成年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申报林业和草原投资建设项目和年度生产计划,负责投资项目的引进。管理使用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申报本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筹集、管理和衔接落实各类林业和草原资金并进行监督。负责汇总上报林业和草原系统各种财务报表。监督审查机关各项开支,检查局属各单位计划、财务收支情况。监管林业和草原系统国有资产。负责本部门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财务统计工作和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7楼71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868826

人:杨

(三)造林绿化股。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开展义务植树。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及荒漠化防治、种苗培育、经济林建设、森林抚育、封山育林(草)等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负责全区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旅游、沙产业、经济林果等林业产业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扶贫工作。负责检查、验收、统计、上报全区造林、育苗等林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效。组织指导全区林业科学研究和林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服务工作。指导全区草原和人工种草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的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草产品产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监测、预报、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7楼707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868820

人:张金文

(四)资源管理股。负责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措施,承担全区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动态监测与评价和监管保护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森林采伐限额。宣传贯彻草原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草原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林草行政执法工作,督查督办重大行政案件。审核、监督林木采伐、运输发证、林地征用占用。承担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政务大厅林业和草原局窗口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等,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负责草原禁牧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承担草原保护和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公益林区划界定、宣传培训、检查验收、年度计划编制和公益林管理工作。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7楼71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868821

人:许学强

(五)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本局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8楼80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868815

人:吴国虎

        

单位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7楼

邮编:7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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