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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乌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表日期:2025-01-24 15:00:00 发布机构:乌江镇
索引号 620702068/2025-0001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乌江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1-24 15:00:00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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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抓好本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持镇纪委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制度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等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公共权力、廉政勤政等情况。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四)强化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社会管理。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

(六)推进基层民主。履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责,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服务镇党委和镇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档案管理、信息发布、会务组织、机关后勤等党委和政府日常工作;督促村、社区和镇属单位落实镇党委和镇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任务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镇党委、镇政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协助镇党委、镇政府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巡视巡察联络整改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壮大村集体经济。负责宣传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运营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水利设施及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镇各类项目建设;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全镇油气管道管护及安全检查,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集镇管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农作物秸秆无害化处理、废弃物禁烧以及改厕、改炕、改炉及煤质管控、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等工作;承担风貌改造、空置房和危旧房拆除工作。承担集镇建设、全域无垃圾集中治理、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环卫设施管护监管及垃圾清运车辆管理等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统筹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平战结合机制;承担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受委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扶;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辖区内基层法治建设,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铁路护路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科技、林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土地流转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供销工作;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和农业灾害,承担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宣传管理等工作负责防汛治旱排查整治河道及开放型水域风险隐患排查、汛期河道巡查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动物疫病防控救治等工作;承担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欠薪兑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工作;负责辖区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负责村社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事一议项目、集体产权界定和登记,落实集体资产资源规范交易;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组织登记、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经济合同审核备案、村集体公司化改革等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2.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社保、医保;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村组社区事务管理;负责志愿者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2345”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建设、未成年人保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学校校舍管理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指导开展村级文化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做好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搜集、整理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辖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管护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负责文化体育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负责承办全镇各类节庆活动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全镇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扫黄打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4.综合执法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镇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负责集镇管理、门店管理和租金收取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几个具体机构

1.财政所。负责做好镇财务规范化管理和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监管及债务化解工作;负责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执行、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定财政管理措施、制度;负责干部、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政府采购申报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工资晋升、村社干部工资发放、公务员年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财务审计、职称评定、职工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金融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镇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职级晋升相关工作。

2.自然资源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做好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管理规划、矿产资源、测绘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地籍管理、动态巡查等工作;负责做好违法用地、耕地内乱修乱建等巡查、管控、信息上报及违建拆除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田长制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矿权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棚户区项目手续审批、项目实施及农民工工资欠薪处理,大棚房排查清理整治工作;负责危旧房改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宅基地地籍管理工作。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37.68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137.68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7.68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137.68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117.92万元,占98.26%;项目支出19.76万元,占1.74%;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137.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84.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2025年基本支出1117.92万元,比2024减少104.14万元,减少8.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1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0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9.7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0.24万元,减少82.04%。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2025年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为864.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4.46万元,减少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 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85万元,减少8.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3.2025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3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57万元,减少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5.2025年公务员医疗补助12.6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1万元,减少8.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6.2025年住房公积金支出84.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94万元,减少7.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4万元 。较2024年减少0.5万元,下降2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压减了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7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7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费82.68万元,较2024增加3.41万元,增加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70.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200平方米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本年度无拟采购固定资产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110万。其中:本单位年初预算安排非税资金项目支出1.4万元、甘平路谢家湾段绿化用地资金13.59万元、国道312与张公路交叉口土地流转金19.6万元、谢家湾六社征地补偿及生活补助55.65万元、平原堡社区工作经费12万元、平原堡社区平台人员工资7.76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5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7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没发现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7个。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没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5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及时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无增减。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州区乌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甘州区乌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 (1).xlsx

甘州区乌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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