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情况说明
索引号 | 620702067/2025-0002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15:10:00 | 是否有效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甘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农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流通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率。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七)制定并实施全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野生植物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环境质量修复治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加强现有畜禽养殖环境问题和病死禽安全处置的监督管理。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鱼苗、饲料、饲料添加剂、生鲜乳收购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防治、控制疫情、发布疫情并组织疫情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指导兽医卫生监督、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一)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投资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相关涉农项目的管理。
(十二)负责种子产业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种子市场,维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农技服务组织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农技实用技术规范的审定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承担和协助完成国家、部、省、市、区下达的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开展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国际间的技术项目协作。
(十四)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五)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牧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六)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农药经营的安全监管和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负责设施农业、种子加工、畜禽养殖、屠宰行业、畜禽产品保鲜及冷藏储存企业和农村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创办的农业企业、设施农业观光园及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安全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协助实施行业、社会扶贫项目。组织开展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科技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审核统计等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农机监理股、畜牧产业发展股、农业综合开发股、科教信息股、农业产业监管股、乡村振兴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甘州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甘州区惠农服务中心。
(三)直属事业单位
局属事业(非参公)单位8个,包括:甘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甘州区畜牧兽医工作站、甘州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甘州区扶贫开发中心、甘州区种子产业发展中心、甘州区农村经营指导站、甘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甘州区农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270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5270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70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5270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3050.05万元,占57.88%;项目支出2219.95万元,占42.12%;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5270万元,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52万元、农林水支出4531.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城固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7.8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3050.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10.21万元,增长11.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5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8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19.9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68.77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202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290.2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社保基数增加。
2.2025年卫生健康支出227.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7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社保基数增加。
3.2025年农林水支出453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1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配套项目减少。
4.2025年住房公积金支出220.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社保基数增加。
5.巩固脱贫攻坚城固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7.87万元,与2024年预算没变。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02.1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9.63万元,增长10.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7个区级项目,合并至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8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4.8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00.1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5年非税收入预计收入41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70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70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70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70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目标年初设定不精准,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3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33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33个项目全部进行了公开,公开率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无增减。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1、甘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2、甘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3.3、甘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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